2008年6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不知道被告具体地址,可起诉吗?

安先生问:
  一年前,我的一位老工友因治病向我借款3000元,约定半年之内归还,但是他至今未还。由于他现在已经搬离了原住所地,我不知道他的确切地址。问:如果我向法院起诉,仍然找不到他,法院会如何处理?

  本报释疑:你借钱给老工友,与老工友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,双方权利义务明确,老工友如果拒不偿还借款,你有权向法院起诉,但你若提供不出对方当事人准确地址,法院将驳回你的起诉。民事诉讼法规定,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,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,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,裁定驳回原告起诉。当然,你今后找到了被告的准确地址,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。需要提醒你的是,你要注意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。